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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高明政协杯”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日期:2014-01-03 时间:10:30:45 作者:廖庆平

关于举办第一届“高明政协杯”

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文化精粹,促进政协委员文化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展示委员在工作、生产、生活、文化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高明政协杯”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高明区政协办公室

2、协办:高明区书法家协会、高明区美术家协会、高明区摄影家协会

3、承办单位:高明区政协综合室

二、作品展览时间

2014年1月31日前

三、作品展览地点

至诚银海大酒店

四、参加人员范围

     1、高明区现届政协委员;

     2、高明区历届政协委员;

     3、现在高明区工作或生活居住的全国、广东省和佛山市的现届和往届的政协委员;

     4、高明区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5、邀请一部分非政协委员的优秀作品参展(不列入评奖)。

     五、作品内容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及其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内容健康、积极进取,弘扬中华文化精华,讴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传承中华文明,符合国情、专业技术规范和人民群众的审美情趣和喜闻乐见的艺术创作形式;

     3、作品必须是属于参加人员范围的人员本人创作或若干名符合参加人员范围的人员共同创作完成(邀请参赛作品除外)。

     六、书法和美术作品规格要求

     1、作品纸张不能大于六尺,即180cm×97cm及以内(但条幅作品纸张长度可放宽至240cm及以内)。纸面形状不限(但应符合常规书法美术作品纸张外观形式要求)。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篆须另附释文。摄影作品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一张5R大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

     2、横竖幅不限。

     3、美术作品创作风格、画种不限,油画作品自备画框。

七、奖项安排

     书法美术摄影三类作品均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类作品安排如下:

一等奖三名(其中“参加人员范围”中属于2、3、4类人员的作品合共不超过一幅)

二等奖五名(其中“参加人员范围”中属于2、3、4类人员的作品合共不超过两幅)

三等奖七名(其中“参加人员范围”中属于2、3、4类人员的作品合共不超过三幅)

优秀奖若干名(视收到每类作品总数情况决定)

凡获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均给予一定的奖品奖励。

八、每类作品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品参加展出。另外邀请参加本次三类作品评比的评委的作品参加展出,同时邀请本区人士部分作品参加展出。邀请参展作品均不参与评奖,但对每件作品均发给特邀参展证书。

    九、鼓励全体委员和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踊跃参加,每人递送作品数量不限。展览结束后,作品即交还作者本人。

    三类作品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递交到区政协办公室,联系人:万江乐,电话:88881059。作品统一由承办单位安排装裱。递交作品时请填妥附件1的表格(可自行参照制作)一齐附送,每幅作品用一张表格夹在一起递送。

十、为了将此届作品展办得更好,主办单位拟于十一月举办一期书法、美术、摄影培训班各一期。有意者请与区政协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

 best365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高明政协地址:荷城翠竹路169号 邮编:528500
电话:0757-88888038 传真:0757-88881889